欢迎访问综合执法通讯网!

首页

1
当前所在:首页 > 人民监督

乌苏诉“鸟苏” 不只赢在“一点”

来源:新疆平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4-30

  

  “鸟苏”啤酒想借助乌苏品牌扩大“山寨”啤酒销路的小算盘最终随着法院的一纸判决落空了。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起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法院裁定,“鸟苏”啤酒使用的标识与注册商标乌苏极为近似,“搭便车”的主观意图明显,有悖于经营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构成商标侵权,属不正当竞争。责令“鸟苏”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208万元、消除影响,停止使用“鸟苏”字号。

  案件经过审理,一审、二审法院均支持乌苏啤酒诉求,体现了对不同地域经营主体的一视同仁、平等保护,维护了企业的切身利益。

  乌苏赢了“鸟苏”,从企业的角度说,固然高兴,但往大里说,这更是法治的胜利。

  综观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历程,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的结论,好的市场经济必然是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的,也可以说,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法治经济。其基本的原理在于良好的法治为经营主体提供稳定的、可预期的、自身权益得到完善保护的营商环境,而这正是经营主体可以放心大胆投资、创新创造活力无限迸发的基本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良好的法治环境不是口头上喊出来的,而是体现在每一个具体的司法案件中,被经营主体切切实实感受到的。

4月初,乌苏啤酒罐装生产线正在罐装啤酒。任明媛 摄

  乌苏成功维权充分说明,良好法治环境的营造绝非一家企业、一个部门、一朝一夕的事,而是全社会共同参与、多部门齐抓共管、长期努力经营的结果。只有确保各类经营主体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让越来越多企业在一个个具体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积沙成塔、积水成渊,形成全社会信心的合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才能更具活力。

  乌苏赢了“鸟苏”,重要的不是赢得了官司,而是启示我们要矢志不渝下大力气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持续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加快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有力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xjpeace.cn/content/2024-04/28/content_5219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文化旅游项目简介 招聘信息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综合执法通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综合执法通讯网 zhzf.tongxun.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49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 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